
在經歷了長達一年的土地市場蕭條期之后,能夠發(fā)現地方政府和開發(fā)商的聯系又變得有些曖昧起來。
2009年的深圳春交會有些“遲來”——早前深圳開發(fā)商已經將自己手中的樓盤不斷地拋售,而對于“五一”方才開始的春交會而言,似乎在趕一輪銷售高峰的末班車——真正的高潮已然過去了,該賣的房子都已經開始賣了,甚至賣完了,接下來是一輪新的銷售期,2009年的五一似乎卡在了兩個銷售周期之間。
所以這個時候不是深圳開發(fā)商賣吆喝賣得最勤快的時候。但這并不意味著現在沒人賣吆喝,如今賣吆喝賣得最勤快的是地方政府。
在近三個月的回暖當中,地方政府早已經按耐不住賣地的沖動。此次“春交會”可能是記憶當中地方政府推介土地數量最多、質量最好的一次,僅重慶、廈門兩地推出的土地就達30余幅,其中不乏廈門島內及重慶解放碑附近的優(yōu)質地塊。
于是在經歷了長達一年的土地市場蕭條期之后,能夠發(fā)現地方政府和開發(fā)商的聯系又變得有些曖昧起來。當然,我們的感覺是,率先“拋繡球”的是地方政府??粗鴺鞘谢嘏?,開發(fā)商的問題解決了,但是楞是不買地——這的確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不能有錢你開發(fā)商先掙了,各地方政府卻在一邊看著。
當然,理論性的理解當然是土地市場較房地產市場回暖有一個滯后期,地方政府似乎也明白這個滯后期,但是很顯然地方政府不希望這個滯后期的時間太長。
很喜歡去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招商會,原因是在這里聽到的地方政府的聲音與平時在輿論當中聽到的聲音完全不同,在這里地方政府毫無保留地表示自己賣地的沖動,在各種城市包裝的官方文案說完之后,言語就開始近乎赤裸而直白,擺明了我的條件,你過來看吧,我們可以慢慢談。言語之間是地道的生意場上的老辣,是各種誘惑與承諾,聽起來很是過癮。
而且,站在今天觀察地方政府的賣地態(tài)度亦為有趣,例如說廈門新的城市規(guī)劃當中,未來數年的土地供應量大,所以廈門市國土局和房地產總公司的吆喝就做得非常直白。有幾點是極其有趣的:廈門統(tǒng)一給出的土地出讓底價是基準地價上上調20%的價格,土地拍賣以樓面地價計算,土地價格包含了除去契稅外的所有費用,同時在開發(fā)商土地款未完全繳納之前,發(fā)放一個可替代的施工許可證的證明。
重慶則不同,并沒有告知一個準確的地價低價的定價原則,只是說在土地成本的基礎上進行地價核定后給出出讓底價。且土地拍賣后所應該收取的費用照常收取。
這個很有意思,我們不知道是特區(qū)和非特區(qū)的差別還是沿海地區(qū)和內地的差別。很顯然,廈門是對于開發(fā)商的服務意識要比重慶市強得多。且廈門給人的感覺是一視同仁,并不在乎你開發(fā)商是大是小,只要你有錢,有能耐給我建房子,就可以了。而且廈門說了,我們歡迎你們來,來廈門考察,很多東西我們可以慢慢商量。
但重慶市政府的態(tài)度顯然不一樣。重慶市政府一直在強調市場定價,你買了我的地風險自負。于是幾個不聰明的記者,當然包括我們在內,拼命追著重慶市政府問為什么地方政府不必承擔市場責任而開發(fā)商要承擔市場責任的問題。
其實想想重慶那幾個“地主”也挺委屈,重慶是土地一級開發(fā)市場化較早的幾個城市之一,大多由國有企業(yè)承擔土地一級開發(fā)與整理的工作,并同時通過賣地獲取收益。此次參加深圳春交會的幾個重慶企業(yè)都是這一類的國有企業(yè)。想一想,他們也是市場主體,因為他們也給市場化了,他們要承擔土地整理的成本,如果這個土地賣不出一個好的價格,他們同樣要承擔虧損的風險,只不過這些人是國有企業(yè)的,擺脫不了官氣,說起話了官氣十足,似乎沒有搞明白在市場面前大家都是“孫子”。
開發(fā)商是不管是否承擔風險的,他們只認我買的地要有錢可掙,沒錢可掙的時候地方政府是保護開發(fā)商的利益還是繼續(xù)吃拿卡要?事實上,很多2007年在重慶賣地的開發(fā)商在2008年不得不面臨要虧本的局面。
但廈門不同,廈門給開發(fā)商承諾,我賣給你的土地價格一定高于之前我在同一區(qū)域出讓的土地價格,原因是我要保障開發(fā)商的利益。其實這個話也可以這么理解:以后,你周邊的土地出讓的時候,出讓的價格同樣比你這塊地的價格高。
于是想一想,吆喝賣得好與壞畢竟還是對城市招商有些影響的。之前覺得很奇怪,那么多大開發(fā)商看中重慶,但是陳啟宗和任志強就是對重慶印象不好。
陳啟宗對黃奇帆說重慶怕火,一把大火會把重慶精心打造的曼哈頓給燒了。但現在想來,顯然重慶不僅僅是怕大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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