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 見習編輯 陶鯉 2月24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廣州版新國八條細則“穗十條”正式落地。
根據新聞發(fā)布會公布的《關于進一步嚴格執(zhí)行廣州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從化增城暫不納入限購范圍,今年房價調控目標3月底公布,細則的實施時間為2月25日。
廣州國土房管局此次新聞發(fā)布會前后不足15分鐘,發(fā)言人發(fā)言完畢即匆匆離場,現(xiàn)場唯一能夠明確的就是從化和增城在3月底前暫不納入限購范圍。
“賣一買一”確認
在限購方面,《通知》規(guī)定,對在廣州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廣州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廣州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廣州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對在廣州市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廣州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廣州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廣州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廣州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購買住房。
另外,對于符合《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吸引培養(yǎng)高層次人才的意見》(穗字〔2010〕11號)有關高層次人才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且在廣州市無自有住房的,可購1套住房。
在發(fā)布會現(xiàn)場,有記者提問是否廣州細則允許“賣一買一”的方式,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發(fā)言人并沒有正面回答。
廣州國土房管局發(fā)言人表示,按照細則規(guī)定在本市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是不允許再購買,但是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還是可以再買一套。再買一套的前提必須是要在交易完成后,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情況下才能夠再買一套。
爭議增城、從化
此前的資料顯示,廣州2月18日已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正式將廣州樓市限購的范圍從市內十區(qū)擴大到從化、增城兩個外圍縣級市。
但令人意外的是,此次正式公布的“穗十條”中,增城、從化并未納入限購范圍。細則僅僅規(guī)定,增城、從化市應當在今年3月底前制訂本區(qū)域貫穿落實意見,確定2011年本縣級市新建住房價格的控制目標,并報廣州市政府批準后執(zhí)行。
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3月底廣州市政府將會針對增城、從化的具體情況,以確定兩市是否納入新的限購細則,在3月底之前,增城、從化暫時不限購。
根據統(tǒng)計,截止至2月20日,廣州排名銷售榜榜首的是增城市,共成交了57套,成交量輕微回落,比19日減少了7套;從化市成交量繼續(xù)上升,共成交53套,比19日增加了10套,躍居銷售榜第二。
廣州地產專家韓世同表示,從化和增城的限購到底是取消還是延緩?現(xiàn)在還是未知數,如果是程序上的問題,那還可能會限購,但又可以推遲一個多月,爭取一個緩沖的時間;如果是反對意見很大,推倒了原來的意見,則有可能借此取消對這兩個區(qū)域的限購。
韓世同認為,廣州細則的出臺,將對整個廣州的樓價起到一個抑制的作用,如果將從化和增城納入限購,則是比較嚴厲的做法。而即使取消對從化增城的限購,也不會減弱新國八條的威力,而且似乎也不能以此來判定廣州細則是寬松或者最弱的細則。
合富輝煌市場研究中心副總經理龍斌表示,如果對增城和從化實施限購,將不利于樓市的調節(jié)。首先目前廣州中心區(qū)和遠郊的供求關系是不一樣的,中心區(qū)供不應求,增城從化則供過于求,如果對從化、增城限購,樓市的供求關系可能進一步扭曲,需求會再次向中心城區(qū)轉移,中心區(qū)域的樓價面臨較大的上漲壓力。
其次,從化、增城限購,不利于房地產市場和投資的自然轉移,也不利于城市向外擴展的發(fā)展。從行政干預來限制從化增城的房地產市場需求,可能會減慢人口自然向這兩個外圍區(qū)域轉移的進程,也會對這兩個區(qū)域的后續(xù)房地產投資產生負面影響。
龍斌預計,如果從化、增城暫時不限購,這兩個地區(qū)在成交量上將繼續(xù)保持在一個活躍的狀態(tài)。但由于目前外圍區(qū)域還不夠成熟,所以并不會造成樓價快速上漲,目前這兩個地區(qū)的買家,多數還是從長期持有來考慮。
龍斌認為此次細則的出臺,還是比較務實與理性的,細則對整個市場的影響可能會體現(xiàn)在成交量的回落,而從開發(fā)商考慮,部分開發(fā)商可能會采取促銷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