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5日,江蘇省委、省政府出臺《省政府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要求拓寬民間資本的投資領域。
《意見》表示,除國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領域都要對民間資本開放。同時,市場準入標準將“一視同仁”,不得單對民間資本設置附加條件。
在具體操作上,江蘇將支持民間資本進入交通、水利、電力、石油、天然氣、電信、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fā)等基礎產業(yè)和基礎設施領域;同時減少準入限制,支持民間資本進入金融、市政公用事業(yè)、國防科工等領域;還將加強政策扶持,支持民間資本拓寬醫(yī)療、教育、社會福利、文化、旅游、體育等社會事業(yè)及商貿流通、政策性住房等投資領域。
《意見》稱,涉及民營企業(yè)的收費和處罰項目,必須在政府網站等媒體上公布。任何部門不得下達或變相下達收費指標,政府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企業(yè)到指定中介服務機構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