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 國土資源部近日透露,我國將逐步擴大有償使用國有土地的覆蓋面。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表示,將按照資源市場配置的基本原則,縮小劃撥地范圍,擴大有償使用覆蓋面,最終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
其實,這樣的土地政策調整方向有很大的誤區(qū)。取消無償劃撥用地的改革意義并不大,因為目前無償劃撥土地的形式已經不多,甚至可以說極少,而目前的主要矛盾是供地不足和地價過高。
事實上,在統(tǒng)一招拍掛未實行之前,商品住宅用地采取的大量供地形式其實是協(xié)議轉讓,可以說協(xié)議轉讓是招拍掛實施之前主要的商品住宅土地供應方式。
目前土地供應不足和價格過高等等的矛盾,并不是存在于招拍掛與無償劃撥這兩種供地方式之間,而是由于國家統(tǒng)一招拍掛形成了大一統(tǒng)的壟斷格局。但政府主管土地的部門的土地儲備和征地能力卻又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開發(fā)需要,加上地方政府土地財政的作用導致地價房價不斷競相飆升。
在廣東近幾年嘗試的“三舊改造”,即舊廠、舊城、舊村改造,實際上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土地壟斷的制約,讓土地供應在一定程度上恢復協(xié)議用地的方式,從而將那些政府難以征用的三舊地塊得以盤活。這一舉措對于盤活三舊地塊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但據說這樣的政策只有三年有效期,三年過后廣東就不能再用這樣的方法來盤活土地了。
適當地、在一定程度上恢復土地協(xié)議轉讓是土地供應制度改革的思考路徑和方向,因為大一統(tǒng)的土地壟斷制度缺乏市場調節(jié)的機制和功能,其實是比計劃經濟還要計劃的模式,是難以適應市場不斷變化的需求的。
而適當地恢復土地協(xié)議轉讓,而且是有條件、有監(jiān)管、定價合理的協(xié)議轉讓,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滿足土地市場變化的需要,這樣的制度可以稱之為混合型的土地供應制度。
實際上,不僅土地供應制度應當適當的恢復協(xié)議轉讓,我認為住房制度也應該適當地恢復一些福利分房和單位集資建房,以改變單一的市場開發(fā)和政府保障供應不足的現(xiàn)狀及因之形成的社會矛盾,從而形成混合的住房體制和供應制度。
這樣的做法,表面上看好像是倒退,其實是“退一步進兩步”,也是對過去土地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存在的過快過激、過于極端、過于一刀切等問題的糾正。也就是說,當初房改就不應該將應該保留的部分福利分房制度革除,土地制度就不應將應該保留的部分協(xié)議出讓制度革除。現(xiàn)在,這樣做是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其實,我國的所謂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也是一種混合經濟,既有國有和民營經濟并存,又有計劃與市場共生。為何土地市場和住房市場要清一色的大一統(tǒng)或大市場呢?如果我們的許多政策和制度是能夠兼容并蓄、融會貫通、同濟共生的,社會或許會更加和諧融合,矛盾和問題或許也會和緩減少一些。
韓世同寒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觀點新媒體專欄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