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8月11日,福州市國土局掛牌出讓一幅占地28.14畝的商住用地,公告限定地塊競買申請人須為在福建省內注冊的省級公募型社會公益事業(yè)單位,經營所得用于社會公益事業(yè)。
該地塊編號為2011-28號,地塊位于臺江區(qū)鰲峰路北側,前橫路西側,占地面積18758平方米,合28.14畝。規(guī)劃用途為商服、住宅用地。容積率在3.3—4.2。
此外,其中商業(yè)建筑面積不超過2.3萬平方米,商務辦公建筑面積不低于2.8萬平方米。商業(yè)建筑應為集中式,建筑總高度不超過100米(含100米);地塊內宜建設兩棟高層建筑,建筑形式為塔式;地塊起始價28220萬元,掛牌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9日。
公告對其中商業(yè)和住宅的其他要求為,地塊建設項目中商務辦公、首層商業(yè)不得對外分割銷售;地塊商品住宅套型面積120平方米以下住宅總建筑面積應占項目內住宅總建筑面積的7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