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 今年下半年,上海將正式啟動建設限價商品房,先在浦東臨港新城地區(qū)試點。首批開工建設的限價商品房約1.5萬套,明年可達到預售標準。
所謂限價商品房,就是“雙定雙限”的特殊商品住房,即定區(qū)域、定對象、限交易、限房價。
據報道,上海限價房價格將主要根據成本來銷售,定向銷售給“人才”,為防止尋租,對交易做了限制,具體為其產權初步設計為10年內不允許轉讓。
6月初聽聞上海將啟動限價房建設,就在6月16日見報的《東方早報》A37版“財經.觀點”上以“限價房: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以下簡稱《限》)為題發(fā)表長文對限價房政策提出全面質疑。
這些觀點至今沒有改變?!断蕖肺闹形抑饕岢?,限價房的核心是以計劃定價代替供需定價,以行政分配取代市場分配,本質上解決不了分配中的公平性難題和定價中的資源配置效率難題。
現(xiàn)在推出10年限制交易期,有一定作用,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以上問題,而且存在政府與購房者對房價風險的不合理分擔。
針對限價房試點,與其在出售時候費心設計“限價”,不如出售時候不“限價”,只規(guī)定限轉讓期,在限轉讓期間限價。
也就是,政府只需籌措一批特定住房,不妨稱為“限賣房”,給出10年內不可以交易、如果交易只能由政府最高原價回購的規(guī)則,由有資格的購房者自己決定出價,通過拍賣或掛牌形式以最高價競標獲得指定住房。
房價上漲收益全無,而房價下跌風險自負。“限賣房”無投資價值,只有使用價值,真正剝奪了住房的投資功能,讓住房徹底回歸居住本質,最大可能壓縮對住房的投機炒作空間。
這樣定出來的房價才是最理性的,完全基于住房的居住功能價值,完全沒有投資投機泡沫。
這樣既讓政府嚴守規(guī)則制定者角色、避免直接干預市場定價,從而克服價格形成機制難題,也解決了分配難題,不僅保證那些確需要特殊照顧的特別人群有長期穩(wěn)定住房可住,而且是讓這些人中最有急迫居所需求的人優(yōu)先獲得住房。
如果需要特殊照顧的特別人群,對“限賣房”不感興趣,那說明他們把資產增值看的比“住有所居”更重要。但政府只應該負責居民的居住權,個體的資產增值不是政府該負責的。
陳杰 觀點新媒體專欄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