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 王小明 飛了許久的房產稅試點傳言終于塵埃落定。在國務院1月26日召開會議公布樓市調控最新“國八條”之后,1月27日晚間,上海、重慶也分別公布了兩地的房產稅試點方案細則。
整體基調而言,重慶的方案要比上海的嚴厲許多。重慶房產稅方案中,征稅的稅率最高可達1.2%,而上海征稅稅率最高只是暫定為0.6%,只是在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才暫減為0.4%。
但從操作上而言,上海方面的細則可能更具可操作性。上海方面在劃定征稅對象上,并不將存量房劃定為征稅對象,只對辦法施行之日起,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者征稅。
而重慶細則則顯得更復雜一些,重慶試點方案采取分步實施的方式。首批納入征收對象的住房為:1.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2.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qū)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3.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同時,重慶方案還留有“后招”:對未列入征稅范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也將適時納入征稅范圍。
因為涉及高檔房以及平均房價等標準的劃定,重慶方案的實際操作性似乎會比上海遇到的難題大一些。但在昨日重慶舉行的房產稅試點方案新聞發(fā)布會上,重慶市長黃奇帆還是認為,重慶方案可操作性還是可以得到保證。
黃奇帆認為,在均價劃定上,每年重慶產生當年的房價均價,兩年相加的這個均價會一目了然,買方賣方,收稅者和社會中介都非常明白。在存量房標準上,重慶采取的減免方式,存量獨棟商品住宅抵扣180平方米,新購高檔住房抵扣100平方米,并不涉及復雜計算。
黃奇帆還解釋稱,重慶房產稅的收稅結構主要還是收增量,并不是對幾萬老百姓的存量房子收稅,主要還是對新購高檔住房收稅,這是非常明智的,合理的。
黃奇帆進一步認為,重慶對兩倍、三倍的高檔房收稅,重慶每年大概有200萬平米這樣的高檔房交易量,因此地方收稅的工作量并不大,“游戲規(guī)則簡明扼要,肯定能把房產稅征收到位。”
在計稅依據上,上海方面主要還是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而重慶的計稅依據則是房產交易價。但重慶認為,在條件成熟時,也可以以房產評估值作為計稅依據。嚴厲的一點是,重慶屬于房產稅試點辦法規(guī)定的應稅住房用于出租的,也將按辦法的規(guī)定征收房產稅,而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產稅。
兩地房產稅方案最大的區(qū)別點在于,對稅率的規(guī)定。重慶在稅率方面的規(guī)定顯得更細節(jié)化。
其中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qū)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
而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上海稅率劃定更傾向于一刀切的情形。上海征稅稅率最高暫定為0.6%,只是在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才暫減為0.4%。
房產稅試點的第一步已經邁開,但效果如何,是否能夠像限購令一樣,達到全國推廣的地步,卻仍有待市場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