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5月30日龍光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集團根據(jù)股東于2013年11月18日采納的購股權計劃授予若干公司董事25,480,000份購股權,并授予集團中層管理人員或以上級別若干雇員的164,610,000份購股權,合計授出190,090,000份可認購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的購股權。
龍光地產此次所授購股權的行使價為每股股份2.340港元,所授購股權總數(shù)190,090,000份購股權(購股權持有人每持有一份購股權可認購一股股份),購股權有效期為2014年5月29日至2020年5月28日,購股權行使期為購股權自授出日期起六年內。
公告顯示,合計190,090,000份購股權中的25,480,000份購股權分別授予了執(zhí)行董事紀海鵬、紀建德、肖旭、賴卓斌及非執(zhí)行董事紀凱婷。余下164,610,000份購股權授予集團若干雇員。
其中,紀海鵬獲得4,950,000份購股權,紀建德獲得9,840,000份,肖旭4,470,000份,賴卓斌4,170,000,紀凱婷2,050,000份。
此外,龍光地產稱,公司董事會還于2014年5月29日決議向執(zhí)行董事及控股股東紀海鵬授出額外的8,170,000份可按行使權每股2.340港元認購股份的購股權。
因紀海鵬為龍光地產控股股東,且額外購股權連同原購股計劃中的4,950,000份購股權合計所涉股份已超過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0.1%,因此該項額外購股權決議還需龍光地產獨立股東于股東大會批準,公司全體關連人士均不得投票贊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