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6日,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公告了首六個月中期股息以股代息計劃。
根據以股代息計劃,合資格股東就中期股息擁有以下選擇:(a)配發(fā)代息股份(其數目按如下解釋厘定);或(b)就于記錄日期所持有每股股份支付0.07港元現金;或(c)部份以現金及部份以代息股份方式。
就計算根據上文(a)及(c)項下將予配發(fā)代息股份數目而言,代息股份配發(fā)價固定為每股股份3.25港元(平均收市價),即于自9月18日起計五個連續(xù)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每股股份收市價平均價值。
據此,最多可發(fā)行1.14億股代息股份。合資格股東將有權選擇按彼等意愿形式收取中期股息最后日期及時間為今年11月1日下午。
而于8月27日,深控曾宣布,董事會已議決宣派中期股息及進一步議決宣布以配發(fā)代息股份方式全數支付中期股息,惟于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股東將獲授予全部以現金代替上述配發(fā),或部份以現金及部份以代息股份方式收取中期股息選擇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