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福州市國土資源局9月28日發(fā)布公告稱,將出讓2012-05至2012-11號共7宗地塊。
其中,宗地2012-05、06、07、08號地塊于2012年10月18日上午10時采用拍賣方式出讓;而宗地2012-09、10、11號地塊則采用掛牌方式出讓,掛牌時間為2012年10月18日至10月29日。
即將出讓地塊中包括兩宗純住宅用地,為福州今年土地出讓以來第二次宅地出讓,兩宗宅地分別為宗地06號、07號地塊,兩宗地塊土地面積分別為14.13萬平方米、4.5萬平方米,其中,06號地塊的起拍價為10.18億元,07號地塊的起拍價為3.6億元。
06號、07號兩宗地塊均采用限地價、競公租房面積的方式進行出讓;地塊拍賣要求該地塊的商品住房套型面積120平方米以下住宅總建筑面積應占項目內商品住宅總建筑面積的70%以上,同時,地塊按不低于住宅總建筑面積5%配建公租房,并由福州市政府指定的單位回購。
還有一宗值得關注的地塊為09號地塊,因為該地塊對競買人資格做了嚴格的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該地塊競得人應承諾今后在福州設立區(qū)域總部。該項目建成后僅限于自用,其控股的企業(yè)之間可按層進行產權轉讓。該地塊申請人或其控股股東須為世界500強的中國企業(yè),其鋼鐵產業(yè)主營業(yè)務收入達到或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
資料顯示,09號地塊位于臺江區(qū)江濱大道北側,海潤濱江小區(qū)東側,面積1.73萬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商服用地,該塊義序機場凈空限高80米,限高為建筑總高度,起始價2.08億元。
另外的05號地塊為海峽奧體中心運動員村地塊,該地塊位于倉山區(qū)建新大道南側、盤嶼路東側,土地面積為17.32平方米,其中北區(qū)地塊11.42萬平方米(合171.37畝)作為運動員公寓,可配建幼兒園及3600平方米以下商業(yè)裙房,地塊起拍價為10.19億元。該地塊建成后先作為2015年第八屆城運會賽事期間運動員、教練員公寓使用,賽后作為商品房銷售;該地塊同樣要求商品住房套型面積120平方米以下住宅總建筑面積應占項目內商品住宅總建筑面積的70%以上。
08號地塊位于晉安區(qū)遠洋路南側,光明港北側,面積1.95萬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商服用地,其中商業(yè)建筑面積不超過5000平方米,商業(yè)用房設置于東側地塊,商業(yè)建筑應為集中式;酒店建筑80米以下(含80米),應布置兩棟高層酒店,商業(yè)建筑10米以下,起始價1.46億元,該地塊規(guī)定項目商業(yè)部分不得分割銷售。
10號地塊位于晉安區(qū)福馬路北側,面積8201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工業(yè)用地,容積率1.0以上,1.1以下,起始價660萬元。該地塊競得人必須負責現(xiàn)有出讓地塊上由福州福盈針織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建筑物建設費用的補償。
11號地塊位于晉安區(qū)三環(huán)路北側,鼓山鎮(zhèn)園中村,土地面積5.58萬平方米,土地用途為特殊用地,起始價59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