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根據《香港經濟日報》9月1日報道,綠城中國8月31日就外界對于其尋求項目貸款,刻意降低整體負債率的質疑作出澄清。
報道稱,綠城中國首席財務官馮征表示,該公司不涉表外借貸問題,合作方給予的貸款利率合理。他認為:“這樣安排,反而著數。”
馮征指出,若綠城作為項目公司的小股東(持有項目權益50%以下),相關借貸及利息毋須計入上市公司報表內,“對方是大股東,借錢給項目公司,是合情合理的。”至于綠城為大股東的項目,相關借款已列入報表之中。
數據披露,綠城上半年以合作方式總共購入8個項目,總建筑面積452萬平方米,總地價111.6億元人民幣;當中,綠城權益面積達201萬平方米,但僅需承擔23.3億元土地款,較權益應付金額為少。
資料顯示,有媒體8月31日報道,綠城內部人士指出,合作伙伴向綠城提供的借貸,息率為銀行基準利率加100至200點子(100點子等于1厘),并以綠城在上述公司所占的項目權益作出抵押。有研究人員表示,該行為可粉飾財務報表,降低公司整體債務情況。
對此,綠城中國雖沒有給出具體貸款數目,但指出當中不涉表外資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