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wǎng)訊:4月2日,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fā)布公告稱,決定調整荔灣區(qū)高爾夫球場AF030448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開出讓方式。
根據(jù)公告,該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掛牌出讓價格設定公證保密的最高限制地價。競買人的最高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地價的,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地價后,競價方式轉為競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建筑面積,凡接受最高限制地價的競買人均可參與競配建的競價,競價階梯為500平方米的公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參與競配建的競買人報出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最大者為競得人。
競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不包括原出讓公告出讓條件中要求配建的3000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競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與原要求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的具體標準按照該宗地《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相關條款執(zhí)行,其中競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套型須控制在40-50平方米之間。競得人按相關規(guī)定建成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后,須無條件移交政府相關部門。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曾于3月21日發(fā)布了公告,定于2011年4月28日公開出讓荔灣區(qū)高爾夫球場AF030448地塊等五宗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此次調整是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房地產調控的有關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