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日前,海南省政府出臺了《海南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對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套型面積、住房租金等方面作出明確規(guī)定。
《辦法》明確,海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為暫無支付能力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yè)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者。開發(fā)企業(yè)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認定標準由建設單位報經同級住房保障管理機構核準、備案。企事業(yè)單位自建用于本單位職工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建設單位報同級住房保障管理機構備案。領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以及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但無能力購買的家庭,也可以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租賃政府開發(fā)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一、無自有住房或者未租住公有住房;二、已與當?shù)赜萌藛挝缓炗啿⒙男?年以上勞動用工合同;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政府劃定的中等偏下收入線標準;四、市縣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辦法》規(guī)定,公共租賃住房套型建筑面積以60平方米以下小戶型為主。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租金成本由房屋的折舊費、維修費、管理費、貸款利息構成。
另外,政府權屬的公共租賃住房只租不售,企事業(yè)單位、開發(fā)企業(yè)等社會機構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10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并在房屋權屬證上予以標注。10年后上市交易時,應當補交土地出讓金等土地收益價款和相關優(yōu)惠稅費。
